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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2023—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 发布者:团市委宣传部 点击数:5324 2023-11-30 分享:

一、采购方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23—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就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方面的解答、论证。

(二)就我委主要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完善我委及有关部门法律风险防范制度。

(三)为我委起草、修改、审查、见证各类法律事务文书,审查法律文书的合规性。

(四)参与我委与第三方的经济、商务谈判,为我委完善各类合同、协议的内容与格式。

(五)应我委要求,为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我委进行法治宣传。

(六)受我委委托,代理各类民事、商事诉讼与仲裁(如有)。

(七)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四、采购预算

预算资金控制在人民币60000元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招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中山市内注册的机构或社会组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招标单位须填报《2023—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与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扫描一并发送至zsgqtbgs@126.com;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17:00。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在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博爱六路教体局14楼)会议室开始,询价小组将对所收招标申请书进行遴选,根据相关要求选取最优供应商。

八、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合评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且具备承接过相关项目经验的投标单位优先。如果出现服务、质保、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注: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九、其他要求

服务期:2023年12月—2025年12月(以实际委托时间为准)

招标方联系人:徐生

联系电话:0760-88312907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人才交流发展中心14楼1423室


附件:购买2023-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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