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23—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三、服务内容
(一)就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中涉及到的有关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方面的解答、论证。
(二)就我委主要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完善我委及有关部门法律风险防范制度。
(三)为我委起草、修改、审查、见证各类法律事务文书,审查法律文书的合规性。
(四)参与我委与第三方的经济、商务谈判,为我委完善各类合同、协议的内容与格式。
(五)应我委要求,为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我委进行法治宣传。
(六)受我委委托,代理各类民事、商事诉讼与仲裁(如有)。
(七)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四、采购预算
预算资金控制在人民币60000元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招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中山市内注册的机构或社会组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招标单位须填报《2023—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与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扫描一并发送至zsgqtbgs@126.com;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星期二)17:00。
七、询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在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博爱六路教体局14楼)会议室开始,询价小组将对所收招标申请书进行遴选,根据相关要求选取最优供应商。
八、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招标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综合评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且具备承接过相关项目经验的投标单位优先。如果出现服务、质保、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由采购人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自行选择成交人。
注: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九、其他要求
服务期:2023年12月—2025年12月(以实际委托时间为准)
招标方联系人:徐生
联系电话:0760-88312907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人才交流发展中心14楼1423室
附件:购买2023-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