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方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名称
赴长三角地区开展青年发展工作考察学习活动
三、项目介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有效推进青年友好(发展)型城市建设,建立健全中山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深做实青年发展规划城市项目抓手,推动青年事业高质量发展,现拟于10月开展赴江浙沪地区开展青年发展工作考察学习活动,由团市委领导带队约12人,为期4天。具体将参照当地团委的工作意见,以学习效率、出行合理为原则,进行适当调整。
四、采购预算
预算资金控制在人民币50000元以内。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中山市内注册的公司;
(三)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申请。
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
序号 | 支出内容 | 数量 | 备 注 |
1 | 往返交通费 | 12人 | 广州-湖州(二等座) 宁波-广州(动卧) 以实际出行人数和车次计算,不含手续费 |
2 | 高铁费手续费 | / | 以实际出行人数计算 |
3 | 异地租车费 | 4天 | 湖州-杭州-宁波 |
4 | 广州南站往返租车 | 2次 | 以实际出人数及行程计算 |
5 | 住宿费(浙江3晚) | 12人 | 以实际出行人数及费用计算,每人最高标准360元/晚,标间规格 |
6 | 用餐费(4天) | 12人 | 以实际出行及用餐人数计算 |
7 | 学习手册 | 12份 | 以实际出行人数计算 |
8 | 活动保险费 | 12人 | 以实际出行人数计算 |
9 | 活动横幅 | 1条 | / |
七、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1.报名方式:申请单位须填报《赴长三角地区开展青年发展工作考察学习活动采购申请书》(见附件),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一并密封送至联系地址;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17:30。
八、询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23年9月22日在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会议室进行,询价小组将对所收投标申请书进行遴选,根据相关要求选取最优供应商。
九、成交原则
对于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按照综合法确定供应商,综合法总分100分,其中报价得分满分40分,商务得分满分60分,评委根据供应商的情况分别打分,综合得分=报价得分+商务得分,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拟选定供应商。
十、其他要求
(一)服务期:2023年10—11月
(二)采购方联系人:李小姐
(三)联系电话:0760—88318315
(四)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人才交流发展中心14楼1418室
附件:附件:赴长三角地区开展青年发展工作考察学习活动采购申请书.docx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