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4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市委开展常规巡察。2023年1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团市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团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良好机会。在市委巡察组向团市委反馈巡察意见后,团市委领导班子第一时间召开书记会议,组织机关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研究分析,逐项落实整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持续推动以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统筹谋划,推动责任落实。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团市委一盘棋,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团市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推进巡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制定《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明确问题归属、时间节点,督促班子和个人把所有问题限时整改到位。对可以马上解决的,即知即改;对需要一段时间加以解决的,制定持续改进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交代、事事有落实”。
(三)强化执行,完善长效机制。对照问题清单,敢于动真碰硬,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以解决点上的具体问题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同时,狠抓制度执行,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按照巡察整改方案抓落实、抓督导,确保督导有力、整改到位,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把问题整改和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论党的青年工作》等纳入“第一议题”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内容,自2023年以来,开展以《论党的青年工作》为主题的“第一议题”学习3次,开展以《论党的青年工作》为主题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次。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充分利用“中山青年”微信公众号约60万粉丝的覆盖面,开辟专栏积极向广大青年宣传《论党的青年工作》及有关内容,累计发布学习帖子31期,累计阅读量超18.5万人次。
三是坚持常学常新。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中山青年”微信公众号开设《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学习专栏,累计发布学习帖子20余篇,累计阅读量超5万人次。通过“中山青年”微信视频号发布“红小荔”中山青年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线上宣讲系列专栏学习视频16个,累计播放量近10万人次。制定《中山共青团关于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市团组织持续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工作,2023年以来,发动团员青年、少先队员参与“青年大学习”“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团队课,累计开展25期,覆盖132万人次。
2.坚持“补短板、强基础”,纵深推进共青团改革
(2)强化团市委机关团组织建设
一是规范机关团组织建设。制定团市委机关团支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团支部团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团市委机关团建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有序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并制定组织生活记录本,规范整理相关基础工作资料及纪实材料,2023年以来,各团支部均已按要求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活动。
二是提升团干部业务能力。定期召开培训会议,邀请市直机关团工委相关人员就基础团务进行讲解,增强团市委机关团干部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切实推动机关团建工作责任清单规范落实。
(3)强化市直机关团工委作风建设
一是全面开展底数摸排。对工作基本盘做到精准掌握,底数清晰,共有52个团组织,其中团委15个,团总支8个,团支部29个,共有团员5147名。对摸排发现的逾期未换届的市直机关单位团组织逐一提醒做延期换届申报,对新换届的机关团组织开展团组织书记候选人组织考察。
二是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及时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团工委新一届委员会,总结梳理机关团组织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工作需求,研究部署工作计划。
三是制定长效工作制度。制定《中山市直机关团工委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制定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会议制度、联系指导制度等,规范市直机关团工委相关工作内容,优化市直机关团工委运行机制,持续以制度约束工作。
(4)强化指导镇街团组织充实团干部力量
一是持续配齐镇街团委(团工委)专职书记、专职团干。对个别镇街团委(团工委)专职书记、专职团干空缺问题迅速整改,截至目前,我市23个镇街已配备专职团干部。下一阶段,将把镇街团委(团工委)专职书记、专职团干配备情况纳入2023年镇街团组织考核内容。
二是多渠道充实镇街团干部配备。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推动镇街团委(团工委)选优配强挂兼职团干部,从团属青年社会组织中发现遴选优秀青年骨干,挂职、兼职团干部,充实工作力量。
三是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加强工作调研及指导,定期对专职书记、专职团干空缺的镇街进行提醒。强化与其他部门联动,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力度,持续督促足额配备团干部力量。
3.坚持不折不扣落实“命脉工程”指标任务,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团
(5)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团组织建设。通过召开中山共青团县域基层组织改革暨“命脉工程2.0”工作推进会、中山共青团“火车头计划”之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交流会、年度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会议,下发中山共青团加强团的基层建设提升组织力三年行动“命脉工程2.0”工作提醒函,开展发展团员自查、互查工作等一系列措施,以及将基层团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内容,强化基层团组织建设。截至2023年1月,严格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我市县域团组织超期换届率、超大团支部、团支部空心率均不高于1.5%。
二是加大团干部培训力度。持续下沉镇街、高校等团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培训6次,邀请上级有关部门业务员2次到我市指导基础团务相关工作,统筹安排全市团干参加2023年团中央、团省委培训26人,大力开展全市团干部轮训工作,提高团干部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市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专班分片包干安排以及调研工作清单,推动将党建带团建纳入镇街党委(党工委)考核,抓实对软弱涣散团组织整顿工作。严格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政治上要严、团的干部队伍建设要严、团员队伍建设要严”为抓手,常态化开展规范化监督管理工作,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加强对软弱涣散团组织的实时监督管理,健全基层团的建设工作定期通报机制,真正把从严治团要求落到实处。
(6)夯实两新组织团建“三个百分百”
一是加强两新团组织建设力度。落实已建两新团组织百分百进驻“智慧团建”系统工作,目前,全市已进驻“智慧团建”系统两新团组织1724个。强化与镇街党委(党工委)沟通交流,推动两新组织团建工作。优化我市两新组织团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修订我市两新团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开展年度中山市园区团建示范组织、两新团建示范组织申报工作,推动两新团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有效果。
二是加强两新团工委建设工作指导。结合我市两新组织的团组织人数、产业影响力、代表性、类别以及工作配合力度等实际情况,调整中山市两新组织团工委架构,目前设成员21名,其中设团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5名,委员15名。定期召开市两新团工委工作会议,强化工作部署及落实。
三是加强我市行业团委工作建设力度。通过日常工作指导、推荐参加培训、加大激励表扬等方式,强化已建行业协会团委自身建设,常态化巩固和推进行业团建工作。寻求与其他行业党委指导和支持,对我市各镇街规上企业、两新组织、社会组织等新兴领域组织开展团建摸底调研,持续推动符合建团条件的行业单位成立团组织。
四是加强全市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印发《中山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指引(试行)》,规范全市“推优入党”工作程序。积极推动上级有关部门,开设“智慧团建”“推优入党”工作板块,助力“推优入党”科学统计。把镇街团委(团工委)“推优入党”工作成效纳入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持续压实工作责任。
4. 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提升共青团履职能力
(7)充分发挥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
一是加强对上级有关规定的学习。把学习研究上级精神和文件要求作为重要工作任务,及时传达上级精神,跟进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就“团干讲团课”制度,已及时跟进上级部门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青年讲师团工作的通知》和《中山市青年讲师团管理办法》,明确市级专职团干和各基层团委书记次讲党团课次数要求。
二是建立青年宣讲工作长效机制。印发《中山共青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制定青年讲师团宣讲菜单。持续吸纳新的青年讲师团成员,举办青年讲师团备课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分组试讲、分组备课、试讲考核等环节提升青年讲师理论素养和宣讲能力。截至2023年7月,已开展青年讲师团备课培训、示范宣讲2次。
三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每季度开展工作提醒,落实青年讲师团成员授课宣讲工作。截至7月份,市青年讲师团、团干讲党团课累计开展宣讲121场次,覆盖听众人数达6万余人次,累计录制线上宣讲16期,累计播放量超10万人次。
(8)抓实青年就业创业服务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部门2023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推动各镇街、各单位高质量开发岗位3200个,覆盖党政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完成2022年度“圆梦计划”学员录取,共录取学员270人,100%完成年度任务。持续跟进省有关工作部署,开展2023年度“圆梦计划”宣讲、招生和录取等相关工作。
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雏鹰归巢”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助力中山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指引各基层团组织开展青年大学生实习实践工作,提前制定《市直部门及各镇街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践岗位需求摸查表》,摸查各企业以及基层团组织对“展翅计划”岗位开发的需求,重点解决提升配岗成功率的问题。
5.坚决扛起主管部门责任,强化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指导
(9)强化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学安全保障
一是指导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应急辅助志愿服务工作。聘请中山市应急志愿服务总队应急志愿者逢周末及寒暑假上课日提供应急辅助服务值班,协助处理应急事件,保障培训班正常的教学秩序以及安全稳定运作。
二是举行应急处理技能培训。对应急处理等情况进行培训,开展对心肺复苏知识讲解及AED使用急救技能培训;邀请专家导师开展专题讲座,推动17名教职员工通过培训学习获得红十字救护员证;组织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职员工参加“平安使者”——应急自护及防灾减灾“七进”宣传活动,推动教职工通过消防灭火筒实操演练、楼道疏散演练、消防通道通行(帐篷)、减灾防灾知识VR体验、心肺复苏术实操练习等形式,掌握相关应对技能,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应急自护能力。将医疗应急教育纳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职员工培训计划,持续提升教职员工相关知识及能力。
三是完成《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教学活动安全应急处理办法》修订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并开展春季班开班前安全排查。组织全体教职员工签订《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活动安全责任书》,强化责任担当,筑牢安全防线。
四是调整更新《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最小应急单元建设和应急小组工作预案操作手册》,召开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应急处突专项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应急工作组织架构及职能分工,加强应急处突意识和管理。
(10)指导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优化课程安排
一是优化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现有兴趣班办班计划管理。从2023年暑期班开始,每期班结束时将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形成专项报告。优化课室功能及使用安排,将部分小课室和学科类教室升级改造为棋类、语艺、编程及综合课室,提高课室使用率。
二是优化2023年春季班课程安排。通过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微信公众号、学员家长群发布素质教育培训班招生宣传信息等方式,持续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扩大招生人数,提升课室使用率。2023年春季班招生人数近6000人次,2023年暑期班招生人数5000人次,现有课室常规时间使用率提升至92.29 %。
三是充实教师队伍力量。优化课程结构,结合实际需要,2023年春季班新招聘芭蕾舞、小提琴专职教师2名,编程、萨克斯外聘教师2名。
(11)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为平台提升服务弱势群体力度
一是指导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优化对小海鸥外来务工子弟艺术团的管理。指导完成小海鸥艺术团2023年项目工作方案制定,优化团员招募方式、延伸服务覆盖面、配套公益演出、强化项目社会宣传等,接下来将做好统筹谋划,每年制订小海鸥艺术团工作计划,按计划推进。
二是面向全市公开招募团员,扩大服务覆盖面,使小海鸥外来务工子弟艺术团公益服务惠及更多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完成小海鸥外来务工子弟艺术团团员招募宣传工作,推出4个艺术团分队,提供免费团员学位112个,学制为2年。开展小海鸥外来务工子弟艺术团成立十周年公益成果展演,参演艺术团团员达130人次;开展小海鸥外来务工子弟艺术团公益课堂进镇街活动12场。
三是加强对孤独症等弱势群体帮扶力度。截至2023年6月,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已开展蓝星融合艺术团公益教学321课时,开展孤独症青少年融合活动8场次,帮助“星孩”更好融入社会。
6.扎实推进宣传和统战工作
(12)加强宣传阵地管理
一是全面排查,防范风险隐患。对中山共青团官方网站,以及对外宣传材料开展专项排查,并对排查出现的相关表述不规范、引用有歧义的网络用语等问题迅速整改,杜绝风险隐患。强化中山共青团官方网站链接日常排查,及时清理无效链接。
二是严格落实审核编校,落实主体责任。对巡察反馈的漫画读本存在表述不当等情况,已立即停止派发,统一收回清点后将进行集中销毁。日后,将加强出版物内容及编印的审核、编校工作,落实好主体责任。
三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传达市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团市委意识形态领域的集中学习。
四是建立制度,筑牢安全防线。制定中山共青团宣传阵地审核发布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确保内容准确、表达规范。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团属新媒体、门户网站及其他宣传思想文化阵地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守牢意识形态工作安全防线。
五是强化培训,切实保障安全。强化针对团市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宣传工作人员队伍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切实加强相关工作人员意识形态风险的防范化解意识及管网用网能力。
(13)加强对基层团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监管
一是全面排查整改。对排查发现的2个基层团组织团徽使用不规范问题迅速完成整改,已督导其第一时间更换符合标准的微信公众号头像。
二是开展专项排查。制定专项排查计划,全面摸排各基层规范使用团旗团徽等标识情况,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团旗、团徽、团歌使用。
三是建立抽查机制。第一季度对不规范使用团旗团徽的情况开展了抽查,范围涵盖高校、基层团组织新媒体账号等,暂未发现不规范使用相关问题情况。
(14)加强统战工作落实
一是深化统战工作认识。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相关工作条例,促进班子成员准确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
二是完善出国(境)管理制度。根据最新工作要求,结合团市委工作实际,修订印发《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规范团市委工作人员出国(境)各项程序,扎紧制度笼子。
三是做实做细因公出国(境)工作。召开培训会,专题解读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明确人员备案、证件管理、严格审批工作要求,推动因公出国(境)工作做实做细。2023年以来,团市委严格按照因公出国(境)有关规定,因公出国(境)工作均按要求落实访前公示、访后总结等各项程序。
四是完善党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了解干部队伍建设现状,进一步规范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干部调整中涉及党外干部的严格按程序征求统战部门意见,切实推动形成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15)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坚决履行“一岗双责”。书记班子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全委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计划,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
二是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以个人、部门为单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提高防范意识,压实工作责任。
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及时开展谈心谈话,通过充分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强化监督提醒,落实党内监督。
(16)从严从实做好干部管理
一是清理协会人员长期借用现象。对长期借用协会人员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类似的问题不再发生。及时修订机关采购工作制度,停止下属协会工作人员参与团市委采购项目,杜绝廉政风险隐患。
二是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工作,对发现存在廉政风险苗头的情况,及时开展谈心谈话予以更正,对已经产生实际影响的,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到选人用人、平时考核等工作中。
8.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督组监督作用
(17)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督组监督
一是主动汇报工作。主动向派驻纪检监督组报送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时汇报我委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对涉及重要工作的有关事项,及时与派驻纪检监督组沟通意见。
二是健全工作流程。明确团市委书记会议涉及重要事项等议题,均提前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前与派驻组沟通意见,加强对工作的监督管理。
9.从严从实规范项目管理工作
(18)规范项目外包工作
一是开展保密工作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保密工作培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学习,以案为鉴,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调研课题采购事项。更新团市委机关采购制度,严格按照采购制度开展调研课题的采购事项。制定有关工作方案,明确机关干部调研工作任务,加强干部调研工作能力。
(19)规范合同签订工作
一是加强对合同法等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合同法学习,重点对合同签订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题学习,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整改案例,以案为鉴。
二是建表提前谋划工作。针对日常工作所需的连续重要项目,专门建立《团市委重要项目合同明细表》,及时提醒相关科室提前谋划工作、及早开展项目采购等程序。
三是深化长效落实机制。定期开展合同规范性专项排查工作,明确对发现的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在书记会议或周工作例会通报,相关负责人在季度平时考核评优中不纳入“好”等次。
(20)规范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一是完善采购验收制度。修订《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采购制度》,规范项目验收机制,完善项目验收程序,规范项目采购全流程。用好谈心谈话制度,对验收不规范项目的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及时警示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二是加强对验收制度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财务工作专题学习,以案为鉴、以案示警,强化制度执行,避免对上报材料只收不核等问题发生。
(21)严格把好二次分配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关
一是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严格对照上级有关部门二次分配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财务管理机制,明确要求所有的二次分配资金必须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才进行分配使用。属于省拨经费则按省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若省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则由我委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涉及的二次分配资金项目均已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是加强对二次分配资金的审计监督。将上年度二次分配资金全部纳入年度审计工作中,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推动整改。每季度依托数字财政管理平台做好执行进度监督,对项目预算执行率未达预期的,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对在使用期限内未使用完毕的结余资金,根据相关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清退处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责任担当意识。组织全体干部开展财务专题学习培训,加深加强对财务制度的理解和认识,提升财务业务工作水平,并结合财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案为鉴、以案示警,强化责任担当。
10.扎实推进团属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22)强化指导,推动中山市慈善爱心店项目高效运转
一是指导中山市慈善爱心店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初步研究制定《中山市慈善爱心店财务管理办法》《中山市慈善爱心店合同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推动市慈善爱心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
二是完善工作汇报机制,加强对慈善爱心店工作指导。每季度审核市慈善爱心店运营报告,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慈善爱心店日常运营、规范运作等提供针对性帮助指导。
11.深化推进作风建设
(23)狠抓“四化”,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大幅减少年度考核指标。以减轻基层负担为导向,2022年对镇街共青团工作考核指标项目大幅减少,聚焦重点进行考核,突出考核导向作用。研究制定《中山共青团2023年工作要点》,为基层团组织工作提供工作指引。按照不重复考核的原则,聚焦团市委年度工作重点,进一步研究减少2023年对镇街共青团工作的考核项目,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是加强基层调研工作。根据团市委“分片区”联系制度,持续推动领导班子、各部门分片区联系基层,定期走访基层团(工)委、企业学校和青年群体等,强化上下联动和互动。
三是强党性去“四化”。坚决反对“四化”倾向,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团,增强共青团自我革新的勇气,始终关心青少年、服务青少年,做好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
(24)杜绝“慢作为”,推动共青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紧盯目标加快落实。对党建主体基地建设及时研究推动加快落实,修改完善党建主题基地设计方案说明、党建主题基地项目工程量清单等;督促加快建设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负责单位加快党建主题基地建设,目前已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完成党建主题基地建设工作。
二是举一反三主动作为。100%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高效落实上级工作部署,遇到问题及时沟通汇报,加强工作提醒监督。
三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干部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季度平时考核重要考核指标,切实传导责任和压力,提高工作效能;常态召开每周重点工作计划和小结会议,对标对表工作目标,及时总结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下周工作方向,切实以务实的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团市委各项重要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25)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市委关心支持团市委工作,持续配齐配强团市委书记班子。今年已召开团中山市委十九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研究部署中山共青团2023年工作,并重点部署中山共青团助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常态化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强作风、勇担当”团干队伍建设等三大专项行动。
二是解决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短板问题。全面排查团市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情况,按程序已及时完成干部试用期满转正工作,按程序正常开展干部晋升工作,持续补齐配强团市委机关干部队伍。
13.加强党建工作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
(26)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自觉。持续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书记会议“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的重要内容,2023年以来,已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第一议题”学习、专题学习2次,并常态开展“第一议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
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落实“一岗双责”,研究制定团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具体化、责任化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将党建工作作为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团市委书记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责任清单等,听取下属各级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方向,推动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27)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清单,列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安排、责任单位,推动工作有序推进。建立组织生活督导机制,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2023年以来,各支部均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
二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召开党总支支委会,提前一个月研究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及时推动党总支及党支部换届有关工作。
三是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每季度组织党建工作培训会议,以“集中业务培训+重点工作交流+会议记录检查”方式,结合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疑点开展专业辅导,帮助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及时解决思想上的堵点、工作上的难点、能力上的卡点,推动各支部党务工作再夯实。
1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
(28)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
一是加强学习入心入脑。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干部人事专题学习会,集中研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深入学习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围绕日常工作中碰到的工作情况开展交流研讨,提升组织人事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二是梳理台账逐一落实。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梳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台账》,配套整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清单》,逐一列明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等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化廉政意见“双签字”等纪实材料留存。
三是及时开展试用期满转正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开展有关干部的试用期满转正任职工作,接下来将持续做好干部人事工作规范化,按期按要求做好干部试用期满转正工作。
15.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29)持续推进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及时跟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关于个别预备党员超期未转正也未办理延期手续问题迅速整改,已针对该情况与有关部门及时沟通。针对“议事规则不清晰”问题,前期已及时停止“联签”方式,之后已修订印发团市委书记会议议事规则,在议事规则中已取消“联签”方式。
二是持续推进“i志愿”与“志愿中山”平台对接工作。积极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交流,持续就“i志愿”与“志愿中山”两个志愿信息管理平台的融合发展情况进行深入探讨,已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确定将按照“统一一张网”“用户导向优先”的发展方向,推动双系统高效融合。
三是持续提升“中山青年”系列新媒体账号影响力。2023年以来,在“中山青年”微信视频号等平台陆续发布视频作品20余条,播放量达19万。根据工作实际,已修订完善团市委宣传工作方案,在原有宣传渠道基础上创新开设小红书账号,并对现有新媒体账号持续落实运维管理,强化对青少年群体的正向引领。
(30)强化因私出国(境)管理
一是开展自查梳理,抓好问题整改。对2019年以来人员备案情况、证件管理情况、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检视,并对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形进行原因分析、明确责任主体、迅速落实整改。对排查发现的个别干部出国(境)审批报备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给予批评教育。
二是严格审批管理程序。根据最新工作要求,结合团市委工作实际,修订《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和《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国(境)管理审批程序,扎紧制度笼子,规范开展团市委工作人员出国(境)工作。
三是强化制度学习落实。组织团市委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专题培训学习会议,集体学习出国(境)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对本单位出国(境)审批报备不规范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通过以案示警、以案为鉴方式,加强干部职工工作提醒、教育,提升干部职工对出国(境)工作业务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守好出国(境)纪律红线及高压线。
四是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组织相关人员签订《因私出国(境)管理承诺书》,并对全体备案人员进行出国(境)记录及因私出国(境)证件开展自查工作,以自查自纠促整改,强化日常监督,全面从严管理。
(31)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一是严格落实“团干讲团课”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落实团市委团干部讲团课工作要求,并及时录入上级有关部门系统。
二是建立青年宣讲工作长效机制。印发《中山共青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工作的通知》,制定青年讲师团宣讲菜单,面向基层团青组织、两新组织等开展资源推介,实现基层“点餐”预约课程,讲师团成员“配餐”线上线下“送课上门”,让青年就近就便、随时随地就能接受科学理论教育。
三是完善“团干讲团课”、青年讲师团工作督导机制。建立宣讲工作台账,每季度进行及时提醒,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筑牢联系凝聚青少年工作基础
督促相关青年社会组织开展换届等工作,今年以来,市青联、市学联、市少工委已先后完成换届工作。落实市青联轮值主席制度,已制定第十届青联轮值主席安排,由市青联正、副主席实行轮流担任市青联轮值主席,负责处理青联事务,安排青联活动,代表青联参加有关会议等。市青联下属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已完成换届,市青年志愿者协会计划于2023年内完成换届;结合工作实际,按法定程序有序推动市青年人才工作促进会、市青年产业工人作家协会完成注销或脱钩手续。推动市青企协,市青农会秘书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脱钩管理”要求,按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独立办公、规范运作。推动各部室按照业务对口原则,对接联系相应青年社会组织,加强指导,督促协会规范运作。
(二)严谨做好部人事档案管理
建立高素质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队伍,选择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干部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跟进相关人员干部人事材料追补。定期开展跟踪汇报,召开团市委干部人事专题会议,推进解决干部管理、人事档案整理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堵点。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集中收看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积极参与交流答疑,强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意识,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严肃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团市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把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促进中山共青团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紧密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强化举措,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整改实效推动共青团事业健康发展,团结带领全市团员青年投身中山建设,为中山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青春力量。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团,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团市委主责主业,切实担负起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履行好引领青年、组织青年、服务青年三大职责使命,充分发挥好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团,提高领导班子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聚焦“三力一度两保证”全方位推动团市委各项工作发展。
(二)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增强整改实效。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围绕巡察整改工作台账,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改出实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展开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并强化对修订完善制度的执行力度,坚持完善制度、规范日常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果。按照制定的方案、措施,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深挖问题根源,加强纪律监督,推动需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务求整改工作深入,成效显著。
(三)全面加强工作创新,进一步服务中心大局。紧紧围绕青年所思所想所盼,持续推进“河小青”巡河护河、“山小青”巡山环保志愿服务、“青年拾分爱”环保主题回收、“平安使者”应急自护教育等多个品牌项目,常态化推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打造青年建功工作矩阵,擦亮中山市新时代青年突击队、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新时代中山市青年岗位能手等青字号品牌,实施新时代青年岗位建功行动,高质量实施青年企业家培育工程,引领广大有为青年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急难险重新”任务中冲锋在前、攻坚克难、岗位建功,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3年8月31日至9月14日。联系电话:0760-88312907(08:30-12:00 14:30-17:30);邮政信箱: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14楼团市委办公室(信封上注明“对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400;电子邮箱:zsgqtbgs@126.com。
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